安全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奖惩制度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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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的积极性,使公司隐患排查常态化、 规范化、制度化, 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 及时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 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及外部人员发现生产活动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及任何有利于改善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建议、 改进、 小发明等。
3、 权责机构
3.1 评审领导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分管安全领导、 各部门分管领导
组 员: 各部门负责人
4、 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
4.1.1 依据法律法规、 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制定和修订本制度;
4.1.2 负责监管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落实, 进行推动、 全过程指导、 指导、 协调和服务,并月度检查和考核;
4.1.3 负责收集、 整理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复评, 给出复评意见;
4.1.4 每月公布各部门员工建议的数量、 人均建议数量( 人均建议数量=数量/部门总人数) 和建议的参与率( 建议的参与率=参与建议人数*100%/公司总人数) 等指标;
4.1.5 对收到员工建议的各类安全隐患分类评估后, 以隐患整改通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并限期整改, 生产技术部跟进落实。
4.2 各部门
4.2.1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建议改善小组, 组长由部门经理担任, 组员由部门兼职安全员、部门主管及班组长组成;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部门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
4.2.2 鼓励员工或外包工参与安全生产排查建议活动,对建议数量多和在公司推广的好建议、 好方法的班组和个人, 在当月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4.2.3 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整改, 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项目及时反馈生产技术部( 含整改前、 后的电子照片)。
5. 员工建议报告方式
5.1 员工隐患整改建议可以个人名义、 多人联名或集体名义提出, 提议须按要求填写《隐患整改建议申报表》, 直接向所在班组、 部门提交。 员工提交的《隐患整改建议申报表》 先由部门主管/经理、 分管领导; 判定其可行性或退稿;
5.2 部门文员收集本部门隐患整改建议,汇总后于每月定期提交上月隐患整改建议原档及电子档上报生产技术部;
5.3 生产技术部进行复评, 给出复评意见;
5.4 评审小组进行复审, 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并进行奖励;
5.5 鼓励员工使用真实名提交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生产技术部对获奖的隐患整改建议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
6. 隐患级别和分类
6.1 公司隐患级别定为三级, 即: 一般隐患、 较大隐患、 重大隐患;
6.2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综合考虑起因物、 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 致害物、 伤害方式等, 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通常分为 20 类: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起重伤害、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冒顶片帮、 透水、 放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中毒、 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7.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含以下, 但不仅限于所列方面:
7.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7.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 工艺缺陷、 设备缺陷等;
7.3 建设、 施工、 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7.4 停工、 生产、 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 火灾、 爆炸、 中毒;
7.5 可能造成职业病、 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7.6 在敏感区域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7 丢弃、 废弃、 拆除与处理活动( 包括停用报废装置、 设备的拆除等);
7.8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 过程、 产品和服务;
7.9 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7.10 在生产经营场所的设施、 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7.10.1 生产办公场所 380、 220 伏以上交流电导体外露;
7.10.2 生产、 公共场所有洞无盖、 临边无安全围护, 机械转动设备无罩, 旋转轴转动无防护套;
7.10.3 楼梯平台无防护栏杆或高度小于 105cm(高度 20 米以下), 超过 20 米高度时,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 120cm;
7.11 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 2 米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7.11.1 高处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带;
7.11.2 使用安全带无可靠固定扣接处, 又未悬挂生命绳( 正常作业不承重);
7.11.3 当坠落高度超过 4 米的高处作业, 未随建筑物墙体设置安全网;
7.11.4 明知作业人是未成年、 妇女、 有恐高症、 高血压、 心脏病的, 还强令和指派进行危险场所作业的( 高空、 高温、 受限空间等);
7.11.5 作业现场未设定安全区域;
7.12 现场作业未配置监管人员;
7.13 在码头区域工作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7.14 驾乘车辆时, 无车牌, 无证件、 未戴头盔( 摩托车)、 酒后、 疲劳、 超载、 超速、未系安全带、 接打电话、 客货混载、 未参加保险以及其他等违法行为的;
7.15 进行危险作业时未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 未设置安全警戒、 专人监护措施等现象的;
7.16 从事电气、 电焊、 气割、 机动车辆驾驶、 司炉、 起吊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未戴防护镜或面罩、 未带防护手套、 未佩戴安全帽、 未佩戴安全带、 电工带电作业、 未采取接地措施;
7.17 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员工进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冒险危险作业;
7.18 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员工进行其他违章作业或明知违章作业未加制止的;
7.19 员工其他的违章行为;
7.19.1 操作错误、 忽视安全、 忽视警告的;
7.19.2 操作错误( 指按钮、 阀门、 搬手、 把柄等的操作) 违规操作的;
7.19.3 忽视警告标识、 警告信号违规操作的;
7.19.4 开动、 关停机器时未给相互联络信号的;
7.19.5 开关未锁紧, 造成以外转动、 通电、 或泄气等的;
7.19.6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
7.19.7 拆除安全装置的;
7.19.8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的;
7.19.9 未经许可擅自开动、 关停、 移动设备的;
7.19.10 人员离开忘记关闭设备或未恢复保护装置的;
7.19.11 奔跑作业的;
7.19.12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的;
7.19.13 机器超速运转的;
7.19.14 工件紧固不牢的;
7.19.15 用压缩空气对自身灰尘进行吹扫的;
7.19.16 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7.19.17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
7.9.18 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的;
7.9.19 在起吊物下作业、 停留、 经过的;
7.9.20 机器运转时加油、 维修、 检查、 调整、 焊接、 清扫等作业的;
7.9.21 攀、 坐不安全位置( 平台护栏、 汽车挡板、 吊车吊钩、 转动设备旁) 的;
7.9.22 不安全装束的;
7.9.23 易爆、 易燃场所使用明火的;
7.9.24 对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处理错误的;
7.19.25 未穿戴和佩戴本岗位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
7.19.26 同时可参照国家《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 GB/T13861-2009)。
8. 生产技术部对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程序
8.1 生产技术部接到各部门提交的《隐患整改建议申报表》 后, 编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转发给责任部门, 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定措施、 定负责人、 定完成期限;
8.2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 责任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识, 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 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 设施、 设备, 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 防止事故发生;
8.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部门写专项报告报生产技术部, 报告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等内容;
8.4 整改工作结束后, 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检查验收。
9. 奖励
9.1 生产技术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按月进行评估, 事实经查符合规定, 根据隐患危害程度、 范围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给予建议人奖励 2- 50 元/项, 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另设奖励;
9.2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隐患建议综合效率和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等指标, 进行考核评比, 评比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评估。
说明: 1.隐患建议综合效率=参与率*50%+人均隐患排查建议数量*50%;
2.参与率=提交隐患建议人数/部门人数*100%;
3.部门人均隐患排查建议数量=数量/部门总人数;
10. 其他
10.1 同一提交的隐患建议采取先提报先采纳的原则;
10.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 附件
附表 1: 隐患整改建议申报表

附表 2:隐患等级定性评审标准
附表 3:隐患整改建议奖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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