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教培机构疫情后复学工作方案)
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常规筛查。 复课后, 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 工与学员 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 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做好体温监测、 因病缺勤请假、 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 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 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 37.3℃的发热者), 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 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 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 患者隔离。 患者员 工戴口 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 诊就诊; 患者学员应戴上口 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 诊就诊。 在送诊同 时做好情况登记、 上报工作。
四、 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 有无新冠肺炎病例、 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 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 如果有, 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 并通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 120 转运至定点医院, 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 并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 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 如果没有, 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 时, 需及时了 解患病人员 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 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 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 指导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 和《疫源地消毒总则》对患者所在的场所、 排泄物分泌物、 接触过的物品 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 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 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 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应在第一时间 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 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 开展现场防控工作, 在卫生疾控部门 的专业指导下, 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 严防疫情扩散, 同 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 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 指导下, 迅速按要求启 动应急停课程序。 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 请,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 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 个别及少量学员 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 由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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